各位家長及同學們大家好:

敬請家長及同學們配合,若學生在家中已出現發燒現象(發燒指體溫超過38度),請盡速就醫後在家中休息,切勿勉強到校,以免造成流感的擴散及造成班級停課。為了大家身體的健康,敬請各位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健康並督促貴子弟上學前先行在家中測量體溫,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到校時學校也會再測量,並要求同學填寫體溫記錄卡,並請每位同學自行攜帶口罩備用,以便在萬一校內出現發燒病例時為自身進行防護工作。同時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亦請家長要求同學回家之後先行盥洗及更換衣物。

關於萬一必須停課之後何時補課的問題,目前得知學校應該會安排星期六補課,每次補一天。因為停課並非全校性,所以星期六補課將沒有學生專車可搭,只能搭乘公車到校。

教育部的新聞指出:「停課之目的在於減緩病毒傳播頻度,延緩疫情高峰。以國外的實務經驗來看,停課並無法完全阻斷流感病毒在社區中傳播,因此不應期待停課能使學校中沒有任何一例病例。此外,一旦決定停課,學校及家長應維護停課學生之安全,及督導學生不應再至人潮聚集場所,以降低疫情擴散。而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是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學生就醫並在家中休息。」

學校停課「325標準」,如何認定?(取自教育部H1N1專區)
一、班級停課建議:學生/教職員工於在校期間出現症狀,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流感(無須開立醫師證明),並於3天(72小時)內,同班另有一名學生於在校期間出現症狀,亦為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流感時,該班級即達建議停課標準。倘學生於假日未在校期間或於家中發病且請假未到校上課者,則不列入計算。實例說明如下:

  1. 狀況一:98年8月31日(週一)上午10時,學校獲知某年級某班1名學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時,9月1日(週二)下午2時獲知該班發現另1名學生(在3 天內),亦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該班即達建議停課標準。
  2. 狀況二:98年8月31日(週一)上午10時學校獲知某年級某班1名學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9月3日(週四)上午11時獲知該班發現另1名學生,亦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超過3 天),該班未達建議停課標準。
  3. 狀況三:98年8月27日(週四)上午10時學校獲知某年級某班1名學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8月29日(週六)下午3時獲知該班發現另1名學生,亦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在家中發病),該班未達停課標準。

二、 建議停課時間:停課5天(含例假日),自宣布停課起算5天。舉例說明如下:
狀況:循狀況一,98年9月1日下午2時獲知該班發現第2例經醫師診斷為感染流感,該校宣布該班自隔日停課5天,停課時間為98年9月2日至6日為止,98年9月7日復課,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三、 建議復課時間: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患者,應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返校上課,除仍有發燒等類流感症狀者持續停課外,其餘學生於停課5日後即可返校上課。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tsvs100ele 的頭像
    tsvs100ele

    淡水商工電機二乙班級連絡簿

    tsvs100e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